馬鈴薯(學名:Solanum tuberosum)為茄科多年生植物,是全球第4大糧食作物,僅次於稻米、小麥和玉米。
最早種植馬鈴薯的是祕魯的印加印地安人,時間大約在公元前8,000-5,000年之間。西班牙征服者在1536年征服祕魯後,因發現了馬鈴薯的美好風味,而將它們帶回歐洲。
在1589年,沃爾特.雷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將馬鈴薯引進愛爾蘭,在科克(Cork)附近種植了40,000英畝的土地。花了近40年的時間,馬鈴薯才傳遍歐洲各國。
結果,歐洲的農業學家發現馬鈴薯比其他糧食作物(如小麥和燕麥)還要容易栽種成長。更重要的是,越來越多人知道馬鈴薯含有豐富的營養所需維生素,而且每1英畝的種植面積可供近10人食用。
馬鈴薯在1621年傳入殖民時期的美國,因當時的百慕達總督森尼爾‧巴特勒(Nathaniel Butler)送了2大箱裝有馬鈴薯和其他蔬菜的雪松木箱給維吉尼亞總督法蘭西斯‧懷亞特(Francis Wyatt)。北美第一個常態性馬鈴薯田則在1719年由蘇格蘭和愛爾蘭移民所開墾,其所在地最有可能在靠近新罕布夏州的倫敦德里市德里鎮(Londonderry, Derry),馬鈴薯就從此地傳遍全美國。
A.18世紀時,帕蒙提耶(Parmentier)幫助法國王路易十六在法國推廣馬鈴薯。帕蒙提耶舉辦了僅提供馬鈴薯料理的盛宴,他瞭解這概念的可能性是因為他在德國被俘期間只吃馬鈴薯為生,美國駐法國大使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出席了帕蒙提耶於1767年舉辦的馬鈴薯盛宴。
愛達荷州是當今最大的馬鈴薯產地,事實上,該地一直到1836年才開始種植馬鈴薯,當時傳教士前往西方傳教,努力教導當地部落以種植馬鈴薯取代仰賴狩獵和採集維生的方式。然而,直到1872年發現褐皮馬鈴薯(Russet Burbank)品種後,愛達荷州的馬鈴薯產業才開始蓬勃發展。
在1995年10月,馬鈴薯成為第一個被栽種於太空中的蔬菜。美國太空總署和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合作開發以提供太空人在長時間太空飛行中的飲食為目標的技術,最終為太空殖民地提供飲食。
湯瑪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於1801-1809年任職總統期間,將薯條端到白宮的餐桌上,至此將薯條引進美國。法國國王路易‧菲利普一世(1830-1848年在位)的廚師科琳特(Collinet)在有一晚國王晚餐時間遲到時,將已經炸好的馬鈴薯再次投入非常高溫的油中油炸,因此無意間做出馬鈴薯舒芙蕾(或泡芙),膨脹成一顆小氣球狀的馬鈴薯,不僅讓廚師感到訝異,也取悅了國王。1853年,在紐約薩拉托加泉(Saratoga Springs)的一間時尚渡假村中,有海軍准將之稱的鐵路大亨康內留斯‧范德比爾特(Cornelius Vanderbilt)抱怨馬鈴薯切得太厚,並將其退回廚房,廚師喬治‧克倫(George Crum)為了刁難這位傲慢的客人,將馬鈴薯切得薄如紙片,再以高溫油炸,而且多灑了一些鹽才端給客人,令所有人驚訝的是,范德比爾特非常喜歡廚師做的「薩拉托加脆薯片」,從那之後,薯片一直都廣受大眾的歡迎。